省委书记级别


 

省委书记级别(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

1.是省部级正职:省级行政区(省、自治州、市辖区和特别行政区)的省(党、市)委书记、省长(政府主席、市长)、政协主席、人大常委会主任、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2.中纪委正部级副书记、党中央直属各机构正职、独特副职及办公室主任(中联部科长、中宣部副部长、中组部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党校副校长,党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3.国家正部级公司正职领导(如铁路总公司总经理、中投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央委员一般由省部级正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