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买卖合同范本


灯具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灯具买卖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灯具买卖合同范本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如下合意,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1、货物名称:

  2、生产厂家:

  3、产品型号:

  4、产品规格:

  5、产品数量:

  二、质量要求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订购的这批灯具,质量应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交货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交货。如果乙方怠于履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2、乙方要及时交付货物。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应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

  2、在乙方履行完交付义务时,甲方要按时支付剩余货款。

  六、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1、交货地点:

  2、接货单位:

  3、乙方应于发货前_______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七、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八、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九、货款结算

  1、本批灯具单价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3、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

  4、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剩余价款。

  十、合同解除

  1、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均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对方为了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支付的费用,违约方应支付。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解除,责任方要负担守约方的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灯具买卖合同范本2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

  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