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é shī
注音ㄍㄜˊ ㄕ
繁体格詩
⒈ 介于今体诗与古体诗之间的一种诗体,或称半格诗。
⒉ 在科举中作为标准规格的诗。
⒈ 介于今体诗与古体诗之间的一种诗体,或称半格诗。 清 纳兰性德 《渌水亭杂识》卷四:“建安 无偶句, 西晋 颇有之,日盛月加,至 梁 陈 谓之格诗,有排偶而无粘。 沉 宋 又加翦裁,成五言 唐 律。
引《长庆集》中尚有半格诗。”
清 汪立铭 《白香山后集格诗注》:“顾格诗之义虽亡考,而见诸公之文章者可证……由是观之,格者但别於律诗之谓,公前集既分古调乐府、歌行以类各次於讽諭、閒适、感伤之卷,后集不復分类别卷,遂统称之曰格诗耳。时本於十一卷之首,格诗下復繫歌行杂体字,是以格诗另为古诗之一体矣。”
⒉ 在科举中作为标准规格的诗。
引《旧五代史·晋书·李怿传》:“时常侍 张文宝 知贡举,中书奏落进士数人,仍请詔翰林学士院作一诗一赋,下礼部,为举人格样。学士 竇梦徵、张礪 辈撰格诗格赋各一,送中书,宰相未以为允。”
⒈ 五、七言古体诗。在白居易的长庆集后集中,特别标举格诗一目。相对于律诗而言。
⒉ 在科举中作为标准规格的诗。
引《旧五代史·卷九二·晋书·李怿传》:「学士窦梦征、张砺辈撰格诗格赋各一,送中书,宰相未以为允。」
1., 中世纪抒情牧歌一种仅以两个或三个声部的简单和声组成的没有伴奏的,以严格诗律形式谱成的音乐作品,在13世纪末期和14世纪早期在意大利发展起来。
2., 中世纪抒情牧歌:一种仅以两个或三个声部的简单和声组成的没有伴奏的,以严格诗律形式谱成的音乐作品,在3世纪末期和4世纪早期在意大利发展起来。